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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对俄贸易秩序的通知
2009-09-11 09:50  文章来源:四川省商务厅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川商贸〔2009〕107号


各市(州)商务局:
  俄罗斯是四川重要贸易伙伴之一,近年来,川俄贸易取得长足发展。近期俄罗斯关闭了莫斯科切尔基佐夫斯基大市场,给少数企业带来一定损失和影响。为进一步规范对俄贸易秩序,促进川俄经贸合作稳定、快速、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近年来,俄罗斯加大了打击“灰色清关”的力度,继去年9月俄总检察院查封华商货物后,今年6月俄罗斯又关闭了莫斯科切尔基佐夫斯基大市场,据了解,俄罗斯还将进一步对远东地区的有关市场进行清理。各地商务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加大对企业的指导和宣传力度,要充分认识 “灰色清关”带来的危害和弊端,决不能抱侥幸心理继续采取“灰色清关”方式开展对俄贸易,同时也要充分认识到俄罗斯是新兴市场大国,自然资源丰富,轻工产品不发达,市场大、辐射作用强,川俄经贸合作前景广阔。要引导企业不放弃,积极应对,规范对俄贸易秩序,继续强化开拓,合法扩大对俄贸易。
  二、加强管理
  各地商务部门要加强本地对俄贸易企业和人员的管理,疏堵结合、引导和管理相结合,根据本地区、本行业特点,建立本地区、本行业赴俄经商企业和经商人员协调机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无序竞争和经营。一是严格规范对俄出口报关行为,保证产品质量,企业既不能继续采用“灰色清关”方式,也不能向采取“灰色清关”的公司和中间商继续供货,特别是放账供货,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正常报关出口;二是规范在俄企业和人员的经营行为,各地要摸清和掌握在俄经营企业和人员情况,加大宣传和教育,引导在俄企业和人员自觉遵守俄罗斯的有关法律法规,保证合法居留,切实做到守法经营,维护合法权益,树立良好形象;三是行业商协会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及时为政府部门提供信息;四是对俄关闭大市场有影响的企业,所在地商务部门要积极帮助做好善后工作,指导企业克服困难,健康发展。
  三、转变方式
  建立省、市、行业商协会和企业联动的工作机制,指导企业特别是鞋类等轻工行业企业大力发展自主品牌,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提高企业自身素质和国际竞争力。一是引导企业调整经营方式,规范对俄贸易模式,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赴俄投资,开展加工贸易;二是积极为企业搭建平台,组织企业参加国内知名展会和赴境外开展经贸活动,拓宽市场空间,帮助企业建立稳定的外销渠道;三是推动企业邀请俄方合作伙伴来川,加强沟通与交流,共同打造有效、合法的贸易方式;四是鼓励企业联合到俄罗斯设商场,打造出口新体系,实现变“灰色清关”为“白色清关”,变在市场销售为在商场销售。
  四、强化服务
  加强调研,提高对企业的服务和指导能力。积极举办各种培训班,帮助企业培养外贸专业人才,提高企业人才素质,为企业规范对俄贸易创造条件。收集俄罗斯经贸、海关、质检、外汇、居留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提供给相关企业。加强各级有关部门的合作,及时沟通信息,共同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出口,全力解决企业在出口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企业扩大出口提供高效、优质、快捷的服务,营造良好环境。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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