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推荐适合对内对外招商的恢复重建项目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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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2-02 10:41 文章来源:四川省商务厅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成都、德阳、绵阳、广元、雅安、巴中、南充、遂宁、眉山、资阳、乐山市和阿坝、甘孜州商务局,51个受灾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和2008年11月19日商务厅厅长办公会要求,我厅将在灾后市场服务体系恢复重建项目中,筛选出一批适合对内对外招商的恢复重建项目,纳入省厅对内对外招商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的范围和条件
重点从列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市场服务体系专项规划》和省政府批准12县(市、区)恢复重建实施规划的项目中,选择规模大、对当地产业发展带动能力强、业主不易确定的项目进行推荐。
二、推荐程序和要求
每个县(市、区)可推荐1-2个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的县级商务主管部门选择项目后,经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报所在市(州)商务局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后汇总上报省商务厅。同时,各地要编制好推荐项目的《项目说明书》(包括当地具体的支持政策和措施),随申报资料一并报送。
三、推荐时间要求
请相关市(州)商务局高度重视推荐筛选工作,于2008年12月15日前将推荐文书和电子文档报送省商务厅(市建处)。联系人:李永刚(02883228468)、王莹(02883220473)。
特此通知。
二00八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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