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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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1-03 10:11 文章来源:四川省商务厅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川商运〔2008〕50号
成都、绵阳、德阳、广元、阿坝、雅安市(州)商务局:
为了确保受灾群众安全过冬,保障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按照四川省“5.12”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扎实抓好受灾群众安全过冬的紧急通知》的精神和省政府相关会议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期间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好样本企业
请相关市(州)商务局在极重灾县和重灾县分别选择2-3户具有代表性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作为所在地的生活必需品监测样本企业,于11月15日前将企业注册到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shyscyxs.mofcom.gov.cn),并将企业编码和密码告知企业。这部分企业将作为灾区市场运行监测的核心企业,各地商务部门要及时加强督报。同时,请于15日前将极重灾县和重灾县的监测样本企业名单传真省商务厅市运处。
二、按时填报数据
相关市(州)商务局要指导监测样本企业进入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报送相关数据。从11月21日起,于每周五17:00前将当天相关数据通过网上直报。个别无法进行网上直报的监测样本企业,可以按照附表要求于每周五17:00前将当天相关数据以电子版或传真形式报省商务厅市运处。
三、加强调查研究
有关市(州)商务局在做好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工作的同时,要深入灾区市场,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信息,密切关注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和销量情况,一旦出现市场波动,按照《四川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预案》的规定及时上报。
联系人:龙 涛
联系电话:028-83220950
传真:028-83220950。83230059
E-mail:sychu2005@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 (企业) 月第 周生活必需品价格汇总表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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