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第三届秋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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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9-09 16:22 文章来源:四川省商务厅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各市(州)商务局,扩权强县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商务部自2006年起实施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程建设,我厅积极参与,在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依托新农村商网组织开展网上购销对接工作,促成农产品销售5多万吨,成交金额4亿多元,为解决农产品“卖难”、促进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秋季农产品即将大量上市,商务部定于9月18日至10月31日举办“第三届秋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商务厅成立对接工作领导小组,崔兆全副厅长任组长,信息化处、办公室、规财处、市建处、市运处有关领导为成员,工作组日常工作由信息化处承办。各级市(州、扩权县)商务局要加强领导,成立对接工作小组,专人负责对接工作,精心组织和动员,争取农业、科技、电信等部门和当地农产品商会、协会、农产品经纪人的支持配合,充分利用当地各种信息网络资源,动员涉农信息服务网站、企业和批发市场,共同开展网上购销对接工作。并将工作小组名单(含姓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邮箱)于9月1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发送至商务厅信息化处。
二、做好信息收集、审核、上传工作
在本市(州、扩权县)农产品生产规模大、需要跨地区或跨省销售的乡镇,重点开展供应信息的收集工作。尤其是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县,要认真动员组织农村经纪人、协会、合作组织和流通加工企业参加对接会,积极探索信息收集、发布和对接的方法和途径。供应信息的收集、审核上传工作应尽早开始,对接会从9月16日起接收各地上传信息。
三、做好对接会成交统计、核实工作
对接会开幕后,各市(州、扩权县)商务主管部门对成交情况,要进行跟踪了解,对于有意向或实际成交的,要进行核实。核实要及时、认真、实事求是。成交证明材料以传真形式反馈商务厅信息化处。
各市(州、扩权县)商务主管部门,要注意收集典型事例,及时进行工作总结,并于11月10日前报商务厅信息化处。
四、加强协调和沟通
此项工作主要在网上进行,首次参加对接会的市(州、扩权县)商务局请及时与我厅联系,以便把对接会网上报送录入权限分配下达。工作中的问题、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厅,以便沟通解决。
传真:028-8322 0904
电子邮件:xinxihuachu@sccom.gov.cn
对接平台网址:http://nc.mofcom.gov.cn/season/admin/
附:1.卖方(农户)求售信息表
2.买方(企业)求购信息表
二〇〇八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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