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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商业特许经营监督管理情况的通报
2008-07-11 10:02  文章来源:四川省商务厅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川商改〔2008〕22号


各市(州)商务局: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5号,以下简称《条例》)及与之配套的《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7年第15号)和《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7年第16号)实施一年多来,各市州商务局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对于促进商业特许经营在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上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条例》及两个配套办法实施以来,各市州商务局按照商务部的部署和省商务厅的工作要求,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条例》的宣传,积极动员相关企业办理备案手续,受理特许人备案咨询,为加强行业监管,促进我省商业特许经营规范发展打下了基础,全省商业特许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截至目前,共有30家总部在四川的特许经营企业通过备案。其中,通过商务部备案的14家,省商务厅备案的16家。分布于以下行业:餐饮13家,零售8家,医药保健4家,洗染2家,烘培食品1家,汽车销售1家,居民服务业1家。分布于9个市:成都18家,绵阳3家,泸州、南充各2家,乐山、宜宾、遂宁、德阳和达州各1家。
  二、存在问题
  (一)部份市州重视不够。有的市州商务局对《条例》赋予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的职能认识不足,尚未将此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管理机构和人员未明确,措施不具体,宣传不到位,特许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推进迟缓。
  (二)部份企业未履行备案义务。一些具备备案条件且已开展了特许经营活动的企业对《条例》不了解,尚未备案;有些已开展了特许经营活动,但暂不具备《条例》规定的“需要拥有经营资源、成熟的经营模式”等备案条件的企业,尚未备案;少数企业缺乏法律意识,认为不备案对企业没有任何影响,存在侥幸心理,不履行备案义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条例》是我国特许经营领域的第一部专门法规,明确了特许人的资质条件,确立了备案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处罚制度、举报制度和公告制度等一系列新法律制度,其颁布施行,体现了内贸领域立法工作的重大进步,适应了我国特许经营活动发展的需要。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学习领会,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管理机构和责任人,积极探索对特许经营实施监督管理这一项新时期新工作的新办法,切实履行《条例》及两个配套办法所赋予的职责,保证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避免出现有法不依,行政不作为的现象。
  (二)扩大宣传。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宣讲会等形式,向当地已开展特许经营和有意开展特许经营的企业宣传,使其知晓《条例》及其两个配套办法的要求,提高其守法经营的意识,促使其依法经营。
  (三)推动备案。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调查,了解当地开展特许经营的企业情况;积极动员总部在当地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各行业企业依法办理备案手续。对具备备案条件,且已开展特许经营活动,但尚未备案的企业,要加强宣传,引导这些企业尽快备案;对已开展特许经营活动,但暂不具备备案条件的企业,要积极指导其创造条件或进行整改,尽快达到《条例》规定的条件,并办理备案。要使未依法备案的特许经营企业充分认识将面临商务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使投资人对其招商资格和特许经营能力产生质疑,对特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增加经营风险,降低诚信度;随着政府部门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不履行备案义务的企业将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机关以及司法机关的关注,特别是因不备案遭受行政处罚后,可能影响到企业开设分公司的批准或影响年检注册,同时会增加败诉的可能性等后果,促使其依法备案。
  (四)依法监管。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不断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逐步完善行政监督机制,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加强与工商、公安等部门的配合,依法对违反《条例》有关备案管理、信息披露等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当地已有备案企业的,要加强对其管理,促使其依法规范信息披露、及时在网上(备案系统)更新备案资料及年报等,依法规范各项经营行为。
  (五)强化服务。特许经营作为一种新型现代流通方式和组织形式,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扩大就业、拉动民间投资、推动服务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广阔的发展空间。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在依法加强监管的同时,一方面,积极协调解决已备案企业经营中的问题,对其符合条件的项目,争取相关扶持政策,在服务中体现管理,推动其做强做大;另一方面,积极引导和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采用易操作、成本低、扩张快的特许经营模式扩大规模,促进商业特许经营快速健康发展,提高当地的流通现代化水平。
  附件:四川省特许经营已备案企业名单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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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四川省特许经营已备案企业名单

  成都市(18家)
  成都红旗连锁有限公司
  △成都巴国布衣餐饮连锁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布兰奇洗业有限公司
  四川蜀康经贸有限公司
  △四川川江号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天竺天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成都永亮餐饮有限公司
  成都市三五眼镜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华蜀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四川省老邻居商贸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廖排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老胡记连锁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意蓉米兰洗涤有限公司
  △成都谭鱼头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利安信息传播有限公司
  成都安德鲁森食品有限公司
  成都打渔郎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绵阳市(3家)
  四川省绵阳市华蜀物资有限公司
  △四川森林雨餐饮有限公司
  △绵阳四维餐饮娱乐有限公司
  乐山市(1家)
  四川乐山三八商场连锁有限公司
  宜宾市(1家)
  宜宾市爆竹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遂宁市(1家)
  四川遂宁市全泰堂药业有限公司
  泸州市(2家)
  △四川碧塔海保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麻辣空间餐饮有限公司
  南充市(2家)
  △四川川北凉粉饮食文化有限公司
  △南充老船王餐饮娱乐有限公司
  德阳市(1家)
  四川美迪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达州市(1家)
  四川省达州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标注“△”符号的企业为通过商务部备案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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