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公布我省第二批《缫丝企业生产准产证》复审获证企业名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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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3-10 09:35 文章来源:四川省商务厅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川商运[2008]4号
各相关市商务局:
按照《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缫丝企业生产准产证复审工作的通知》(川商运[2007]50号)的要求,相关市商务局对所属的缫丝企业组织了复审。经我厅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12家,现予以公布(名单附后)。此次通过复审的12家企业,生产能力 42252绪。其中自动缫16280,立缫25972绪。
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2004年第412号),继续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茧丝绸协调小组、中国纺织总会关于调整缫丝绢纺加工能力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7〕16号)精神,严格执行缫丝生产准产证管理制度,严肃查处无证企业,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促进我省茧丝绸行业健康发展。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第二批缫丝企业生产准产证名单
二OO八年三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