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报送2007年度老字号企业经营情况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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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2-20 11:34 文章来源:四川省商务厅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部分市(州)、扩权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中华老字号”和“四川老字号”企业发展情况的监测,做好“中华老字号”和“四川老字号”的管理工作,请有关老字号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四川省商务厅关于请做好“中华老字号”、“四川老字号”企业经营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川商改〔2007〕6号)要求,督促当地经商务部认定的“中华老字号”企业和经四川省商务厅认定的“四川老字号”企业分别逐项填写《“中华老字号”2007年度经营情况表》(详见附件1)、《“四川老字号”2007年度经营情况表》(详见附件2),并由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汇总后,于2008年3月15日前报省商务厅,请同时以电子邮件和纸质文件两种方式报送。有关表格可从省商务厅网站(http://sccom.gov.cn)下载。扩权试点县报省厅的同时,抄送当地市商务局。
按照《“中华老字号”认定规范(试行)》和《“四川老字号”认定规范(试行)》的有关要求,逾期未能报送且无正当理由的,商务部和省商务厅将予以警告并责令其改正。仍未报送的,今后有关“振兴老字号工程”的活动和政策将不予考虑,并提请“中华老字号振兴发展委员会”或“四川老字号认定委员会”撤销其“中华老字号”或“四川老字号”资格。
联系人:唐 春
电 话:83221324 传真:83224675
E - mail:sgc2004@163.com
附件:1.“中华老字号”2007年度经营情况表
2.“四川老字号”2007年度经营情况表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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