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组团参加第六届哈萨克斯坦—亚洲商品展览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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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1-30 11:24 文章来源:四川省商务厅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川商贸〔2008〕11号
各市(州)商务局,有关企业:
哈萨克斯坦是中亚经济实力最强的国家,近年来制造业、农业、交通、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迅速,居民收入和消费力持续增强。中哈贸易互补性很强,哈对我机械、车辆、农机、建材等商品进口需求旺盛,同时其轻纺及家电等日用品80%依赖进口。为强抓贸易机会,充分利用哈对中亚经济的辐射力,大力开拓中亚地区新兴市场,我厅拟组织企业参加第六届哈萨克斯坦--亚洲商品展览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会简介
(一)展会简况:哈萨克斯坦-亚洲商品展览会由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主办,自2003年至今已连续举办五届,效果良好,2007年展览规模6000平方米,近200家中国企业参展,吸引中亚五国及俄罗斯、乌克兰、印度、巴基斯坦、土耳其等国客商数千人次,成交及意向成交额约2.1亿美元。参展的大型机械车辆、家用电器、家具、五金建材等产品在哈市场较受欢迎,收获颇丰。另外,中亚客商还对小型农机、纺织服装、鞋帽等日用消费品需求较大,很多中国企业由此获得了开拓中亚地区市场的商机。
(二)时间:2008年5月15-18日
(三)地点:阿拉木图市阿达肯特展览中心
(四)展品范围:
1.机械与车辆展区(室内及室外):机械、设备、车辆、农机、五金、工具等。
2.建材与家装展区(室内):建材、照明电器及灯具、卫浴及厨房设施、门窗、家装等。
3.消费品展区(室内):纺织服装、鞋帽、箱包、食品、家电、家具、家居用品、办公用品、礼品等。
二、参展费用
(一)展位费用:标准展位2150欧元/9平方米(暂按汇率10.6计收人民币22800元)、室内或室外光地215欧元/平方米(暂按汇率10.6计收人民币2280元/平方米)。
(二)人员费用:另行通知。
(三)有关政策:团组将指导企业申报有关资金对参展费用给予部分补贴。
三、报名办法
请有意向参展的单位务必于3月7日前完成以下事项:
(一)请将盖章确认的参展报名表(见附件)和展位费用汇款底单传真至指定号码(帐户信息见附件);
(二)尚未在中小资金申报系统注册的参展企业请及时登陆,确认注册(网址:http://smeimdf.mofcom.gov.cn/)。
联系人:尹佳慧
电 话:028-83226631 传真:028-83224675
特此通知。
附件:第六届哈萨克斯坦-亚洲商品展览会参展报名表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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