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生猪屠宰和肉类加工企业全面开展网上报表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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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0-31 10:04 文章来源:四川省商务厅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川商运[2007]43号
各市(州)商务局,德阳、资阳、雅安市畜牧食品局:
为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全面推进市场运行监测体系建设,按照省政府和商务部关于生猪及猪肉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结合全省市场运行监测工作需要,省商务厅定于2007年11月份起全面启动生猪市场网上监测系统。现就生猪屠宰和肉类加工企业网上报表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表填报单位
经各地推荐,省商务厅审定,全省确定18个市州具有一定规模和报表条件的132户生猪屠宰和肉类加工企业(名单附后),为此次开展生猪市场监测工作的报表填报单位。
二、报表种类及填报内容
纳入此次报表范围的生猪屠宰和肉类加工企业统一填报生猪市场监测报表。报表填报的内容包括:猪肉销售单价(报告期平均价格)、销售数量和销售金额,3个指标均填报整数;猪肉产品类型及销往“本地及省内”、“国内”和“出口”。产品分类要准确,销往地区要填写完整。
三、报表填报单位注册及报送方法
省商务厅为纳入此次报表范围的生猪屠宰和肉类加工企业统一注册,请各市州商务(畜牧食品)局将用户名和用户密码告知企业。
企业原则上通过互联网登陆四川省城乡市场信息监测直报系统报送数据。即,上网后在IE地址栏中键入sccom.gov.cn/scjc/page/index.jsp,进入“四川省城乡市场信息监测直报系统”页面;点击页面左側“生猪市场监测系统”,进入“四川省生猪市场监测系统”页面;按照省商务厅提供的用户名和用户密码,在页面左側“企业用户”(各市州在“管理用户”)登陆区登录系统。登陆后,按照页面的提示,首先在“报表类型”中点击“日报”(今后恢复月报时则点击“月报”),即可进行相关数据的填报;经确认无误后点击页面的“提交数据”,即填报完毕。
不具备互联网报送条件的企业暂可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上报数据(2008年1月份起必须通过互联网直报数据)。受报单位:省商务厅市运处,联系电话及传真:028-83230059,电子邮件:sychu2005@126.com。
四、报表报送时间
此次报送的生猪市场监测报表为月(年)报和日报,从2007年11月份起,常态情况下,企业于每月2日17:00前报送上月的数据,次年的1月10日前报送上年的数据。当前因猪肉市场波动启动日报制度,企业于每日10:00前报送前一日的数据。各类报表的报送时间遇节假日(包括民族节日)均不顺延。
五、工作要求
我省是全国生猪产销大省,开展生猪市场监测,及时了解肉类加工及猪肉市场销售情况,既是不断完善市场运行监测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进行市场调控、确保猪肉供应及市场稳定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地商务(畜牧食品)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利用我省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地方平台,积极组织所属报表企业认真填报监测报表。重点是加强督报,包括对生活必需品监测企业的报表督报,确保企业报送的数据及时、准确,本地区报表报送率年底前务必达到95%以上。
特此通知。
二OO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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