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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突破60万台
2008-07-18 09:02  文章来源:四川省商务厅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尽管遭受了雨雪冰冻灾害和“5.12”特大地震灾害的严重影响,但在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商务系统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的“家电下乡”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截至7月14日,全省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600799台,销售金额为8.63亿元。农民已申报补贴金额9621万元,占应申领总额的85.7%。销量数量比山东省多21068台,比河南省多145695台。补贴兑付率比山东省高6.6个百分点,比河南省高17.2个百分点。
  加强宣传,不断掀起试点新热潮。省商务厅及时制定了家电下乡宣传方案,将家电下乡政策和我省的贯彻实施意见、监管措施及试点进度等信息及时进行宣传发布。多次邀请媒体记者进行实地采访,并及时广泛宣传报道。各市(州)、县(区)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提高农民的知晓度。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已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20多万份,掀起了一轮又一轮的宣传热潮。
  加强监管,积极搞好协调服务。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联合召开了近900人参加的试点工作动员暨培训大会,详细解读家电下乡政策,并在省商务厅公众网上开通了政策、问题等咨询解答平台,全省各级商务、财政部门公布了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省商务厅领导亲自带队,多次深入试点企业、销售网点、农户家中调查了解政策执行情况,并责成各级商务部门加强监管和服务。还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试点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有力地推进了试点工作。
  加强调研,及时调整完善政策。针对试点工作启动之初进展不理想的问题,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分别派出调查组,明查暗访销售网点店主及周边农民,根据调查结果,认真分析原因,及时研究提出解决办法。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省国税局先后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家电下乡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家电下乡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家电下乡产品属地购买原则、销售网点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补贴申领程序等政策作了较大调整,进一步简化了农民申领补贴的手续,有效地调动了试点企业及其销售网点的积极性,使销售和补贴兑付数量迅速攀升,产品销售较政策调整前增长394%,农民领取补贴增长259%。
  加强服务,努力克服灾害影响。汶川“5.12”特大地震灾害使我省大部分地区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急剧下降,重灾区的销售一度处于停滞状态,仅5月12日至17日,每天销售量比地震前少近3000台。但各级商务、财政部门在奋力抗震救灾的同时,不断加强家电下乡政策宣传,销售网点进一步搞好销售和信息服务,进一步加快补贴兑付进度,使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量再度上升,5月18日至31日,每天销售量上万台。
  随着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灾区对家电产品将有较大的需求。对此,省商务厅已着手对市场需求、产品结构、销售趋势进行调查分析,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引导和鼓励试点企业到灾区恢复重建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把家电下乡政策与改善灾区群众的家电产品消费结构、满足灾区群众消费需求有机结合起来,使家电下乡的政策效应充分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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