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商务厅召开促进民生性服务业发展省级部门联络员会议 |
|
| 2007-10-25 10:04 文章来源:四川省商务厅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10月9日,省商务厅李维民副厅长主持召开了促进民生性服务业发展省级部门联络员会议。专题研究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生性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7〕44号),加强省级有关部门的联系和信息沟通等事宜,省文化厅等14个厅局的联络员出席了会议。
会议确定:各联络单位按照川府发〔2007〕44号文件的要求,根据各自职能,提出促进民生性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措施等,形成贯彻实施意见,于10月30日前报送省商务厅。各联络单位根据行业特点,提出能反映本行业发展动态的量化指标,并于每季度末次月10日内将有关数据及上季度工作措施报送省商务厅。10月12日前,各单位将今年1-3季度的相关数据和工作情况报送省商务厅。
省商务厅将及时汇总各单位的贯彻意见、工作进展情况,向省政府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