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荣县出台招商引资新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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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1-06 09:37 文章来源:自贡市府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
一是县政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工业项目用地实行地价成本补贴,在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项目每亩土地投资强度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投资强度在200万元以上的6万元/亩,101-200万元的5万元/亩,50-100万元的4万元/亩。
二是固定资产投资在500-1000万元的项目,从项目建成投产年度起,对该企业上缴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县级留成部分,前3年按40%由县级财政奖励企业,用于扶持企业进行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在1001-3000万元的项目,从项目建成投产年度起,对该企业上缴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县级留成部分,前3年按60%由县级财政奖励企业,用于扶持企业进行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在3001-5000万元的项目,从项目建成投产年度起,对该企业上缴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县级留成部分,前3年按80%由县级财政奖励企业,用于扶持企业进行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从项目建成投产年度起,对该企业上缴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县级留成部分,前3年由县级财政全额奖励企业,用于扶持企业进行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