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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元认真贯彻商业特许经营、再生资源回收、洗染业管理等服务业新颁法规
2008-03-05 09:39  文章来源:四川省商务厅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2007年,国务院、商务部等有关部委相继颁布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和《洗染业管理办法》等法规。广元市商务局按照省商务厅《关于贯彻“全省贯彻服务业新颁法规工作会”》的通知精神,通过对新颁法规的学习,充分认识到国家对服务业高度重视,对服务业规范化经营提出严格要求,明确了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的权力和工作职责。为贯彻实施新颁法规,商务局成立了领导机构和落实了责任科室和责任人,使此项工作有领导分管,有具体承办科室和责任人具体组织实施。为营造氛围,扩大宣传,除召开四县三区局长会议学习部署外,还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新颁法规,让经营者知晓有关法规,遵守法规,自觉约束经营行为。针对广元市商业特许经营、再生资源回收、洗染业等存在家底不清、情况不明的状况,商务局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调查摸底,开展备案工作。该市商业特许经营企业共计16家,再生资源回收企业276家(点),洗染企业59家。目前,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已备案142家,洗染企业已备案4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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