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广元市开始实施不合格猪肉产品召回四项食品安全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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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1-21 10:07 文章来源:四川省商务厅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为了保证上市鲜冻猪肉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广大市民吃上“放心肉”,从即日起,广元市正式实施不合格猪肉产品召回制度、追溯制度、猪肉产品销售台帐管理制度、验收制度四项猪肉食品安全制度。
不合格猪肉产品召回制度是当检查发现或客户发现不合格猪肉产品时,要立即召回,企业要快速进入调查程序,并及时将情况报告当地工商、商务、畜牧部门进行处理;追溯制度是当消费者在市场或超市购买的猪肉产品,举报投诉有质量问题,经有关部门检测鉴定属实的必须进行源头追溯;猪肉产品销售台帐管理制度是屠宰加工企业生产的猪肉产品进入农贸市场、超市、用肉单位时,首先要进行台帐登记,对“两章两证”不全、随货清单不规范,拒绝入场;验收制度是对生猪进厂(场)验收作出具体规定。
这四项猪肉食品安全制度的实施,对强化猪肉食品质量安全,规范猪肉经营者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对加强消费者质量安全意识,起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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