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商务厅设立拍卖企业审批(拍卖企业变更)办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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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2-06 10:02 文章来源:四川省商务厅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政策 |
一、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主席令第23号,2004年8月28日)第十一条:“拍卖企业可以在设区的市设立。设立拍卖企业必须经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拍卖业的部门审核许可,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二)《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24号,2004年12月20日)第十四条:“拍卖企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注册登记项目前,应当先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并由其换发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二、申请条件
依法设立的拍卖企业。
三、申报材料
(一)拍卖企业变更机构名称(或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经营地址、转让股份)的申请报告;
(二)公司章程;
(三)董事会决议、出资协议及出资承诺书(变更机构名称、经营地址除外);
(四)具有法定资格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变更机构名称、经营地址除外);
(五)股东、法定代表人的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变更机构名称、经营地址除外);
(六)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法人股东近期财务审计报告及出资能力证明(变更机构名称、经营地址除外);
(七)经营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变更机构名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除外);
(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变更注册资本、转让股份、法定代表人除外);
(九)年检合格。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将上述申请材料报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商务厅窗口;
(二)省商务厅核准同意,并换发《拍卖经营批准证书》;不予核准的,须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持《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商务厅窗口:(028)86939516
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028)83220841
投诉电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028)86936179 86936381
省商务厅:(028)83223259 83224046
网 址: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www.sczw.gov.cn |